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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城之戀》:斜的不是柱子,是地面

手稿插畫〈傾斜的地面〉:畫面中央是一道很淺的凹谷,谷底在正中間,左右兩段地面各往上斜,底下排著一列剖面線,看得出來那是地,不是一條折線。穿過谷底的那條水平虛線是真正的水平,兩段地面各偏離它十八度。谷底兩邊各立著一根柱子,柱腳用實心的墊石點釘住,兩根都往對方的方向傾過去,看起來像在互相靠近;往上拉出去的兩條虛線會在畫面外面相交。但每一根柱子都跟它自己腳下那一段地面垂直——柱腳那兩道弧量的就是這件事,兩邊都是十八度,跟地面偏離水平的角度是同一個數字。柱子旁邊各垂著一條虛線,那是真正的鉛垂線,全圖只有它們還指著真正的垂直;畫面左邊單獨掛了一個鉛錘,說明那些虛線是什麼。上緣兩道尺寸線量的是柱頂離自己那條鉛垂線的水平差,兩邊都是八十,一模一樣。全圖唯一的赭紅不在柱子上,它在最底下:一道小小的角弧,從水平虛線量到右邊那段地面,標著十八。那是把兩根柱子一起推斜的那個角,而它被放在畫面最下緣、最不容易被第一眼看到的位置,因為站在地面上的人看不見自己腳下的坡度
〈傾斜的地面〉
這篇的段落5 段

從一句「是不是因為那天他去提那桶水」說起

加護病房外面那條走廊,問題幾乎都是同一個形狀。

「醫生,是不是因為那天他去提那桶水?」

問的人是太太。她記得非常清楚:那天下午他在陽台提了一桶水,提完說背有點痛,晚上十一點送進來,急性主動脈剝離。她把那桶水講了三遍,每一遍都比上一遍細一點——幾點、哪一桶、她當時站在哪裡、她有沒有叫他不要提。

她不是在問醫學問題。她是在問那桶水是不是她的錯。

而我能老實說的只有一句:我不知道。

那桶水大概不是完全沒有關係。可是同一個下午,這座城市裡有幾十萬人提了差不多重的東西,他們的主動脈都還好好的。差別不在那桶水,在那一段血管壁在那一天之前已經變成什麼樣子——而那件事花了很多年,沒有任何一天是看得出來的。

那桶水是地面上看得到的那一截。真正的原因在底下,而且已經在那裡很久了。

問題是,站在上面的人看不見它。

這本書的來歷,和那個沒有答案的問句

〈傾城之戀〉是一九四三年秋天在上海《雜誌》上分兩期登出來的,那一年張愛玲二十三歲。跟〈紅玫瑰與白玫瑰〉不一樣,這一篇收在《傳奇》初版裡;初版的日期各家說法略有出入,陳子善的考證是一九四四年八月十五日,上海雜誌社印行。

故事說起來很簡單。白流蘇離過婚,回娘家住,在白公館裡被嫂子們一句一句地刮。她跟著去了香港,住淺水灣飯店,對方是華僑范柳原——一個精明、不打算結婚、而且很清楚自己不打算結婚的男人。兩個人在飯店和淺水灣之間來來回回地試探,誰都不肯先把話說死。然後日軍打進來了。砲聲停下來以後,他們結婚了。

全篇最有名的一段在淺水灣。范柳原帶她去看一堵灰磚牆,說這堵牆讓他想起地老天荒那一類的話——「有一天,我們的文明整個的毀掉了,什麼都完了⋯⋯也許還剩下這堵牆。流蘇,如果我們那時候在這牆根底下遇見了⋯⋯流蘇,也許你會對我有一點真心,也許我會對你有一點真心。」

那時候他是在調情。幾個月之後整件事真的發生了,而且照著他講的順序發生。

另一處是半夜那通電話。他念了《詩經》裡的句子給她聽,然後說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詩,因為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可是人偏偏要說一生一世都不分離,「好像我們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這裡有一個很小的細節,但我覺得它跟整篇小說是同一件事。《詩經·邶風·擊鼓》的原文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小說裡改成了「與子相悅」。蔡振念引陳思和談過這個改動;至於這是記錯還是故意改的,到今天沒有定論。

而這正好就是因果問題長的樣子:你手上有一個改動,看得清清楚楚,可是你沒辦法從那個改動本身推出動機。看到結果,不等於看到原因。

小說的最後一段只有三句話: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這不可理喻的世界裡,誰知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誰知道呢,也許就因為要成全她,一個大都市傾覆了。

第一句是一個因果宣告。第二句把它收回來。第三句是這整篇小說最大膽的一個動作——她把箭頭倒過來指了一次,而且明知道那個版本荒謬,還是把它寫下來了。

那麼這篇小說到底寫得有多深?這裡我想先誠實地放一句:這篇小說的分量到底夠不夠,是有爭議的,而且從它剛登出來的時候就開始爭。

一九四四年五月,傅雷用「迅雨」的筆名在《萬象》寫〈論張愛玲的小說〉。他把〈金鎖記〉捧得極高,對〈傾城之戀〉的評價卻是「華彩勝過了骨幹」,意思是技巧漂亮但撐不住重量。他還拿兩樣東西對比:一座精雕細琢的翡翠寶塔,和一座莪特式大寺——前者好看,後者才有體量。

張愛玲自己在〈自己的文章〉裡的說法,某個角度上還更不留情。她寫范柳原和白流蘇的結局不過是平凡的夫妻,又直接說「香港之戰的洗禮並不曾將她感化成為革命女性」。換句話說,她知道那場仗在小說裡沒有把人變成另一個人,而她就是要這樣寫。

另一邊也有人把方向整個反過來讀:近年有研究主張那場香港之戰在這篇裡不只是背景,而是該當成歷史來讀的東西(林偉盛,二〇二二)。

那場仗到底是這篇小說的原因,還是它的布景——這本身就是一個誰也沒有對照組可以看的問題。

兩根柱子一起往對方的方向斜過去,站在地上的人會說它們互相吸引。可是兩根柱子一根也沒有自己倒過,它們各自跟自己腳下那一段地面垂直——斜的是地面。而那個坡度,正好在看的人的腳底下。

我從這本書帶走的三件事

  1. 先找第三樣東西Find the Third Thing

    兩件事一起動,不等於其中一件推了另一件。

    不是他吃了那個藥之後就好了,所以那個藥有效。

    而是那段時間還有什麼東西同時推了這兩件事?他同時住進來了、同時被家人盯著吃飯、同時把菸停了,而且會乖乖吃那個藥的人本來就是比較會照顧自己的人。

    難在第三樣東西常常是你正站在上面的那一個,所以你不會把它算進去。

  2. 箭頭指哪一邊Which Way Does the Arrow Point

    看到兩件事有關聯,先問哪一件在前面。

    不是這些人每天喝一點酒,心臟比較好。

    而是也可能是心臟已經不好的人先把酒戒了,所以「不喝酒」那一格裡坐著一批已經生病的人。

    難在資料表上的欄位沒有時間順序,順序是你自己腦子裡加上去的。

  3. 把「不然會怎樣」講出來Say What Would Have Happened

    一句因果宣告的背後,一定有一個不存在的版本。

    不是那場仗成全了她。

    而是沒有那場仗的那個白流蘇會怎樣?——而那個版本不存在,所以這句話沒有辦法被檢查。

    難在人生只跑一次,而只跑一次的東西沒有對照組。

第三張最難,而且它難的方式最徹底。

前兩張是功夫,練得起來:多找一個變數、把時間順序排好。第三張不是功夫,是一個缺口。你要比較的那個版本從來沒有發生過,而且永遠不會發生。白流蘇沒有對照組,所以她到死都不會知道那場仗是不是真的成全了她——張愛玲很清楚這一點,所以她寫的不是答案,是一個問號。

我這一行處理這個缺口的辦法,是花錢去買一個對照組。那就是隨機試驗的全部意思:把人隨機分成兩邊,讓那個不存在的版本在隔壁那一組身上真的發生一次。它很貴、很慢,而且買到的也只是那一群人的平均,不是門診裡那一位先生的。但它是人類目前唯一想得出來的、可以把「誰知道什麼是因,什麼是果」往前推一格的東西。

從醫療的角度,我讀到的是什麼

一九九一年,Stampfer 等人在《NEJM》發表「護士健康研究」的追蹤結果:停經後使用荷爾蒙療法的女性,冠心病的相對風險是 0.56(95% 信賴區間 0.40–0.80),差不多砍掉一半。當年好幾個觀察性研究都指向同一個方向。接下來那十幾年,荷爾蒙療法被當成心血管的保護措施開出去。

二〇〇二年,WHI 的隨機試驗結果出來(Rossouw 等人,《JAMA》),一萬六千六百零八位女性,冠心病的風險比是 1.29——反過來的(名目區間 1.02–1.63,校正多重比較之後是 0.98–1.56,跨過 1)。絕對數字是每一萬人年多七件冠心事件、八件中風。那個試驗在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提早停掉,而停掉的理由是侵襲性乳癌越過了監測界線、加上整體指標轉為不利,不是因為冠心事件。

那前面那十幾年算什麼?

Barrett-Connor 在一九九一年的《Annals of Internal Medicine》就把答案寫出來了,比 WHI 早十一年:會去用荷爾蒙療法的女性本來就是另一種女性——更常看醫生、受過更多教育、本來就比較健康。藥和心臟一起變好,不是因為藥推了心臟,是有一樣東西同時推了這兩件事,而那樣東西叫做「誰拿得到這個藥」。

最漂亮的一筆在二〇〇八年:Hernán 等人(《Epidemiology》)把同一批資料拿回來,照著「如果這是一個試驗,它會怎麼設計」重新分析一次,結果大致重現了 WHI。資料沒有錯,錯的是分析。 這件事到今天還是沒有結論:美國預防服務工作小組二〇二二年對「用荷爾蒙療法預防慢性病」給的是 D 級。

反例。這一段對準的是制度,不是任何一位醫師,包括我自己在內。把手術死亡率公開排名是一個明顯有道理的制度,而它會造出一個很難看的因果:如果我的名字會跟那個數字一起印出來,我就有理由不收最難的那位病人。一九九九年 Burack 等人問紐約州的心臟外科醫師,回覆的一百零四位裡有六成二承認拒絕過高風險的繞道手術病人。但這件事不是一面倒:Bridgewater 等人(《Heart》,二〇〇七)看英格蘭西北部兩萬五千多位病人,公開報告上線之後實際死亡率從 2.4% 降到 1.8%,病人的預期風險反而從 3.0 升到 3.5——沒有迴避高風險病人的跡象。

同一個制度,兩邊地面斜的方向不一樣。問題從來不是哪一位醫師心術不正,是有人在地面上放了一個坡,而人會垂直於自己腳下的地面站著。

「成全」這兩個字只能說一次,因為沒有那場仗的那個版本不存在。我這一行花了一百年學會的事情,就是去買那個不存在的版本——很貴、很慢,而且不保證買得到。

值得讀嗎

值得,但不要把它當成愛情小說讀。當成一本關於「因果」的小說來讀,它的密度高得驚人:一個男人在牆底下講了一段話,幾個月後那段話字面上成真,然後兩個人結婚了——而小說拒絕告訴你這三件事之間有沒有箭頭。

時間不夠的話,三個地方就夠了,加起來不到二十分鐘:

第一,淺水灣那堵牆。讀范柳原講「如果我們那時候在這牆根底下遇見了」那一段。他當時只是在調情,而後來發生的事跟他說的一模一樣——這是整篇小說裡最像因果、而且最不可能是因果的一次巧合。

第二,半夜那通電話。「生與死與離別,都是大事,不由我們支配的」那幾句,是全篇對自己最清楚的一刻:人其實做不了主,可是人非要說自己做得了主。

第三,最後一段。只有三句,而三句話裡箭頭轉了兩次。讀完之後再回頭看那堵牆,整篇小說的重量會落在一個完全不同的地方。

至於那位太太的問題,我後來是這樣回答的——

那桶水我沒辦法替她排除,也沒辦法替她證實。我唯一有把握的是:主動脈不會因為一個下午變成那樣。它變成那樣花了很多年,而那些年裡沒有一天是看得出來的。她看見的那桶水,是地面上的那一截;真正讓柱子斜過去的那個坡,在她腳底下,而她一直站在上面。

她沒有讓那座城塌。她只是剛好站在那裡,所以第一個聽見了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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