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擦計畫》:那條線是後來才畫上去的
這篇的段落5 段
從一場早上七點的死亡病例討論會說起
投影片放到第三張的時候,整個房間都已經知道答案了。
時間軸就在牆上:幾點收住院、幾點抽的血、幾點血壓開始往下掉、幾點插管、幾點宣告。箭頭一路往右,而結局寫在最後一行。於是在場每一個人,包括我,都看得出來第三個小時應該做什麼。
坐在後排的是那天晚上值班的人。他當時看到的不是這條時間軸。他看到的是一個抽血結果、一個還在正常範圍邊緣的血壓、一個很吵的病房,和另外十四個病人。那條時間軸是我們今天早上才畫出來的,而且是從結局往回畫的。
這件事有名字,而且它的名字不屬於這本書的兩位主角。
兩個人、一間研究室,和一條被拉直的線
《橡皮擦計畫》是麥可.路易士二〇一六年的書,中文版由早安財經在二〇一八年四月出版,吳凱琳譯。英文原名 The Undoing Project。順帶一提,這本書的副書名有兩個版本:美國版是 A Friendship That Changed Our Minds,英國版是 A Friendship That Changed the World,台灣的書訊用的是後者——這是一本講記憶會怎麼飄移的書,而它自己的書名就有兩個版本在流通。
書的起源本身就是一則後見之明的標本。路易士二〇〇三年出版《魔球》之後,Richard Thaler 和 Cass Sunstein 在《新共和》(二〇〇三年九月一日)寫了一篇書評,告訴他:你描寫的這件事,心理學裡早就有名字了。流傳最廣的版本是「兩位經濟學家指出,路易士根本不知道自己寫的是一本關於康納曼與特沃斯基的書」。我去查了那篇書評——那句話不在裡面。書評真正寫的是:「路易士在這裡談的其實是認知心理學的一項核心發現。人在做判斷時,傾向於使用『可得性捷思』。」那個更戲劇化的版本是路易士自己後來的轉述。
也就是說,這本書的起源故事,在被講述的過程中已經被拉直過一次了。
兩位主角是丹尼爾.康納曼和阿莫斯.特沃斯基。合作的起點可以定得很精確,因為康納曼自己寫過。他在二〇〇三年發表於《American Psychologist》的自述(那是他諾貝爾自傳的改寫版)裡說:
那是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我在希伯來大學教一門研究生研討課,談心理學在真實世界問題上的應用。在一件後來改變了我一生的事情裡,我請我年輕的同事阿莫斯.特沃斯基來跟班上談談他那個領域——判斷與決策——正在發生什麼。
請注意「同事」兩個字。一九六九年是合作的開始,不是兩人初次相遇。路易士的敘事把那場研討課寫成原點,而康納曼自己的說法只支持前者。
他們怎麼工作,康納曼寫得很細。幾乎所有事情都當面一起做,刻意不做任何分工;第一篇論文的作者順序是丟銅板決定的,之後輪流。有一年他們只做一篇文章,而「一天之內把稿子往前推進一兩句,就算是很有生產力的一天」。他還寫了一句我讀了三次的話:「我這輩子的笑聲,大概有一半以上是跟阿莫斯一起笑的。」
他們第一篇理論論文被《Psychological Review》退稿,審稿人還加了一句——「他們似乎會把彼此最壞的一面引出來,絕對不應該合作。」康納曼在三十年後的諾貝爾自述裡把這句話原封不動抄了出來。
這裡我想先誠實地放一句:這本書好不好,是有爭議的,而且爭議點正好落在它沒有寫的東西上面。
Nick Romeo 在《芝加哥論壇報》的書評是當時少數的異議(我讀到的是書評彙整網站 Book Marks 摘錄的段落,原文被擋在付費牆後):「有一半的內容大致上是多餘的;康納曼自己在二〇一一年就寫了一本很好的普及書。」他並且說,路易士「同時高估了這些研究的智識重要性,和它行善的能力」。
更重的一記來自哲學家 Tamsin Shaw,發在《紐約書評》(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她的指控不是路易士把心理學寫錯了,而是他把一門科學寫成了救贖故事——而這門科學在現實世界裡最大的應用其實是操縱;書裡也沒有處理這套研究當時正在面對的重現危機。這篇我同樣只拿到付費牆外的片段,所以我轉述她的論點,不逐字引用。
另一個數字本身就值得一說:Book Marks 收錄的十幾篇書評裡,盛讚將近一打,褒貶參半的只有 Romeo 那一篇。
最後是我自己讀出來的一件事,它不屬於上面任何一位評論者。這本書最動人的部分是兩人後來的疏遠、名聲的不對等、以及特沃斯基臨終前的和解。可是我去讀康納曼自己的那篇自述,關於這段,全文只有一個子句:「直到一九八〇年代我們合作的模式改變了。」沒有爭吵,沒有裂痕,沒有和解。那段弧線是路易士從訪談裡建出來的,不是任何一份文件寫的。
我不是說那不是真的。我是說:一段實際上只是慢慢淡掉的合作,在其中一人已經過世、另一人已經得獎之後,被畫上了一條非常乾淨的線——而這本書的主題,正好就是人會這樣畫線。
事後補上去的那條線不是處處都錯。它在起點和終點是準的,而那兩個點剛好就是你會去檢查的地方。所以它不會被拆穿,它只會被當成記憶。
我從這本書帶走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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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當時知道什麼Ask What the Room Knew
重建的不是事件,是當時桌上有的資訊。
不是那個時間點明明就該換藥了。
而是那個時間點,病歷上有什麼、沒有什麼?報告回來了沒有?那天那個班有幾個人?——先把這份清單列完,再談該不該。
難在你列不出來,因為你已經知道結局了。這一張在實驗裡是做不到的,所以才需要下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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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沒走的那幾條留著Keep the Branches
決定的當下就寫下來你考慮過哪些別的做法。
不是我當時有想過另一個可能,只是沒寫。
而是寫在病歷上、寫在群組裡、寫在你自己的本子上,而且要寫在知道結果之前——因為結果出來之後,那些岔路會自己消失,不是被你刪掉,是你再也找不到它們。
難在下筆的那一刻,你不知道哪一條將來會變得很重要,所以只能全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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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對方講到最強Steelman Before You Answer
反駁之前,先把對方的理由講成比他自己講得更好的版本。
不是他這樣講完全沒道理。
而是如果他是對的,那要在什麼條件下才會對?——講得出那個條件,你才真的知道自己在反對什麼。
難在你會以為自己做過這一步了。
最難的是第一張,難到它在實驗裡幾乎是做不到的——而這正是第二張存在的理由。你沒辦法把已經知道的事情從腦子裡拿掉,所以唯一還有機會的,是在知道之前就把當時的狀態留下來。這不是修養問題,是時間順序問題。下一節有那個五十年的結論。
從醫療的角度,我讀到的是什麼
先把功勞歸對人。後見之明偏誤不是康納曼和特沃斯基的發現,是他們的學生 Baruch Fischhoff 在一九七五年做出來的(他當時用的詞是「潛變的決定論」)。路易士的書裡寫了這件事,但中文世界的轉述常常把它直接算到那兩位頭上。
醫療裡最乾淨的那個實驗是 Caplan、Posner 與 Cheney 一九九一年發表在《JAMA》上的。他們請 112 位執業麻醉科醫師評判 21 個麻醉不良事件的照護是否適當。手法很狠:每一個案例都複製一份,除了結果之外一模一樣,把原本的暫時性傷害換成一個同樣合理的永久性傷害,或反過來。評審被隨機分到兩組,而且不知道研究目的。結果——21 組配對裡有 15 組(71%)出現反向關係;把結果從暫時換成永久,「照護適當」的評分掉了 31 個百分點;反方向換則升了 28 個百分點。
同一份紀錄,同樣的決定,不同的結局,不同的判決。
二十八年後有人在英國重做了一次。Banham-Hall 與 Stevens 二〇一九年在《Clinical Medicine》發表,93 位臨床醫師、262 份作答,三個病例隨機分配到「完全康復」或「死亡」兩種結局。腿腫那一例:康復組的照護品質中位數 4 分(良好),死亡組 2 分(不佳),p<0.00001。頭痛那一例,3 分對 2 分,p=0.0003。
有兩件事要一起講,因為它們讓這份結果可信得多。第一,胸痛那一例沒有出現偏誤(p=0.11),作者照實寫了。第二,資深與否沒有差別。經驗不保護你。
把場景換成晨會就更熟悉了。Dawson 等人一九八八年在四場真實的臨床病理討論會上測了 160 位醫師與受訓醫師:在公布答案之前估計的那一組,只有 30% 把正確診斷排在第一位;在公布之後、被要求說出「我本來會給多少」的那一組,有 50%。
那剩下的辦法是什麼?提醒大家小心嗎。Fischhoff 自己在二〇二五年寫了一篇五十週年的回顧,裡面那句話是:「警告人們注意這個偏誤,沒有可辨識的效果。」他講的包括他自己一九七七年的嘗試——給了冗長的去偏誤指導、舉了例子、還請受試者替其他答案想理由——「沒有用」。Guilbault 等人二〇〇四年統合了 95 篇研究、252 個效果量,結論一樣:有做去偏誤操作的研究,效果量並沒有比較小。
反例。這一段對準的是制度,不是任何一位醫師,包括我自己在內。
Banham-Hall 那篇論文的結論不是在罵誰,而是在警告一個流程。他們寫的是:病人活下來的時候,後見之明偏誤會讓我們看不見真正該學的錯誤;而它一旦跟法定的告知義務結合,會導致家屬被告知病人死於醫療疏失——「而這並不是事實」。
這一句值得停一下。我們設計死亡病例討論會,是為了從壞結果裡學東西。可是「挑壞結果來檢討」這個做法本身,就保證了每一次檢討都在已知結局的狀態下進行。
而且那個篩選本身的效率,也有人量過。Hogan 等人二〇一二年在《BMJ Quality & Safety》發表,請受訓過的醫師去審十家英格蘭急性期醫院、總共一千位成人病人的死亡病歷。被判定「有一半以上機率可以避免」的,只有 5.2%(95% 信賴區間 3.8–6.6)。作者自己下的結論是:把焦點放在死亡上,未必是找出改善機會最有效率的做法。
換句話說,我們把最多的檢討時間,花在偏誤最強、而可學訊號最稀的那一類案例上。我們蓋了一個房間,然後要求裡面的人不要受結局影響。
走過的路有岔口,回頭看的時候沒有。差別不在那條路,在你站的位置。
值得讀嗎
值得,但不要當傳記讀。
當成傳記讀,你會得到一條很好看的弧線:天才相遇、共創、疏遠、死亡、遲來的榮耀。那條弧線的材料大部分來自訪談,而訪談是在結局已知之後做的。路易士是當代最會說故事的記者之一,而這恰好是風險所在——他太會把路拉直了。
當成什麼書讀最好?當成一本關於「我們怎麼知道自己知道」的書。它真正的價值不在那段友誼,在兩個人示範了一種工作方式:兩個腦袋逼對方把一個想法講到不能再講為止。康納曼說他們「共同擁有一隻會下金蛋的鵝——一個比兩人各自都更好的聯合心智」,而且「我們的魔法只在只有我們兩個人的時候有效」。
還有一件事,是這本書成書之後才發生的,而它比書裡任何一段都重。二〇一二年,康納曼寫了一封公開信給社會促發效應的研究者們,開頭說「我看見一場火車事故正在逼近」,並且要他們不要擺出「挑釁的否認姿態」。五年後,有人把他自己那本《快思慢想》第四章引用的研究拿去逐篇算重現指標,評出一個 F。康納曼在那篇文章底下留言,說他接受這篇部落格的基本結論,而且加了一句:「這個部落格絕對說對的一點是:我對統計檢定力不足的研究放了太多信任。」(引自《Retraction Watch》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的報導,該報導向康納曼本人確認過。)他並且說,他沒有把自己一九七一年那篇論文的教訓內化——那篇論文講的正是研究者會過度相信小樣本。
要講清楚的是:他收回的是《快思慢想》裡關於社會促發效應那一章的信心,不是展望理論、框架效應、錨定或整個捷思與偏誤的研究綱領。中文世界常把這件事講成「康納曼承認他的理論錯了」,那是假的。事實上二〇二五年有一篇預註冊的直接重現研究(Mayiwar 等人,N=623)重做了康納曼與特沃斯基一九七二年那篇代表性捷思論文裡的九個問題,九題重現了八題。
時間不夠的話,三處:
- 路易士交代這本書怎麼開始的那一段。 讀的時候請記得,那個版本已經被轉述過一次了。
- 一九六九年那場研討課。 全書的引擎。
- 特沃斯基生病之後的章節。 他一九九六年六月二日死於轉移性黑色素瘤,五十九歲。康納曼二〇〇二年與 Vernon Smith 同獲諾貝爾經濟學獎——而諾貝爾獎不追授。
最後回到你帶進來的那五句。
「人人都有選擇性記憶,親眼所見未必為真。」 這句是整本書的骨頭,而且醫療裡有數字:同一份病歷只要換掉結局,一百一十二位麻醉科醫師的判斷就移動三十一個百分點。要補的只有一點——那不是記憶力的問題。那些岔路不是被你刪掉的,是你再也找不到了。
「生命就是一連串的巧合,你只能全力以赴。」 這句跟上一句是同一件事的兩面。題圖上那十一個空心節點就是巧合;事後那條紅線就是「註定」。差別只在你站在哪一端看。至於「全力以赴」——它之所以成立,正是因為你不知道哪一個岔口會變重要,所以每一個都得當真。
「別急著反駁,好好想想人家為什麼這麼說。」 這一句康納曼自己做過示範,而且做在他最難堪的時候:有人用數據證明他書裡的一章站不住,他的回應是「我接受這篇部落格的基本結論」。他在自述裡還留了一句建議給打算做批評的學者——先去跟你要批評的那個人把問題談一談,然後再開始琢磨那些帶刺的句子。
「當一個人的內心裡已經有自己的敵人,其實他不再需要其他的敵人。」 這一句我沒辦法替書裡那兩個真實的人回答。他們疏遠的那段心理過程,我查得到的文件裡沒有,連康納曼自己那篇自述都只有一個子句。我不想替兩個真實存在過的人編心理狀態——那正好會是另一條事後畫上去的直線。我能說的是另一半:有人把「我可能是錯的」裝進自己的方法裡,而那個東西在二〇一七年救了他的名聲。那不是敵人,那是備份。
「好的科學研究,就是『看到別人看到的』,但『想到別人沒說過的』。」 這句我想用康納曼自己的話回答,因為他講得更不客氣:「我最近才明白,我們沒有刻意去瞄準那個我們碰巧打中的大靶子,是多麼幸運的一件事。」他說的是那篇一九七四年的論文。如果他們當時就打算挑戰理性人模型,他們會換一種寫法,而挑戰的力道會小得多。他們只是老老實實報告了一份進度,「所有關於人類理性的推論,都是讀者自己做的」。
這就是最後那條線。他們沒有瞄準,是後來的人替他們畫了一條從起點直達終點的直線——而康納曼自己在諾貝爾自述裡,親手把那條線擦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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